如果你,都有,也有,法律,不上

提問: 輕微傷與正當防衛 問題補充: 我家和鄰居之間打架,我們手里什么都沒拿,他們有拿磚和木棍的,他們先動的手,我們只是用手還擊,請問我們這樣做是不是正當防衛?最后對方做法醫鑒定是輕微傷,我方沒有去做鑒定,但比他們傷的要重,受傷之處已經用相機自己照下來,只是不愿意去告他們,現在他們一直去派出所告我們,要求派出所抓人,他們明擺著就是訛人,想讓我們賠錢,如果真要抓人我們就等著被抓嗎?我們就一點理也不占嗎?我們照的相片可以當作他們打人的證據嗎?我相信公理,錢絕不會賠給他們的,我現在該怎么做?2008-08-30 12:04 您說的意思我們也得去做鑒定嗎?我覺得沒這個必要吧,因為我們有理,他們先動的手,打傷了我們,反而還得讓我們去做鑒定,這樣的錢我可不愿浪費,還有更好的辦法嗎?他們只是惡人先告狀罷了,如果我不去做鑒定,他的鑒定是輕微傷,他們要告能告贏嗎?法院也得講理呀!如果要抓人,他們的這些證據夠嗎?就憑一張鑒定就能說是我打的嗎?謝謝大家了你們說的都有道理,謝謝 医师解答: 朋友,現在的法律是重證據,既然雙方都有受傷,他們就去做了傷情鑒定,你們也應該做這樣的鑒定。醫院的這種鑒定就是你們的第一手資料。對于打架的地點也應該有證據證明,如果是你們找去他們家,你們在官司中就會被動,要是他們在你們家附近,你們就應該有在什么地方的證明。如果你們有他們帶有兇器,和先動手的證據,那你們還手是可以算正當防衛的。你們現在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具有法律效應的證據。照片他們也有可能不認。一般你們這樣的糾紛,也多以調節為主,本來就傷得不重,也談不上有多少賠償了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ouke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